2、借阅档案必须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,办理借阅手续。
3、借阅档案不得超过一星期,借阅者不得擅自转借档案。
4、借阅者必须保护好档案,不得在档案上作任何标记和涂改、撕毁档案。
5、不得让非借阅者翻阅档案。
6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,不得翻阅利用范围以外的档案内容。